2016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研究员聘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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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日期: 2016年10月1日
一、 仲裁研究院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定位成为集仲裁学科建设、仲裁人才培养、仲裁科学研究、仲裁法治建设、仲裁咨询服务五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中心。仲裁研究院旨在推动中国仲裁理论界与实务界紧密结合,协同创新,打造我国一流的仲裁研究机构、人才培养基地和纠纷解决智库。研究院依托仲裁行业支持,广泛开展与各个行业的合作,积极推动各个行业纠纷解决人才的培养,以及非诉讼方式在行业纠纷解决方面的发展,并愿意携手行业共同开发行业内专业的纠纷解决机制,尤其是行业纠纷解决机制与仲裁制度相衔接的实践模式。研究院正在筹建纠纷解决智库。该智库将面向不同行业针对性设立,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供纠纷解决及相关领域的专业培训、专家咨询、中立评估等综合服务。研究院依托法大丰富优质的法学最高学府资源,鼎力促进各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及规范化建设,并在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协助参与行业的国际规则制定与评判,并通过仲裁方式实现无国界的业内纠纷合理、快速解决,增强行业在国际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助力中国企业走向国际,维护权益。
二、 聘任对象
各大高校、各级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仲裁机构、律所、企业、行业等理论和实务部门的资深专家和学者。
三、 聘任条件
1、 政治道德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各项规定。
2、 专业素质要求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校人员:正职研究员需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职研究员需讲师及以上职称。
2) 共建单位:十年以上实务经验者,需法律专业本科以上;五年以上实务经验者,需法律专业研究生以上。
3) 律所、企事业单位等:十年以上实务经验者,需在仲裁实务方面具有一定声望和影响力。
4) 仲裁研究院院委会通过并认为具有仲裁研究院研究员资格的。
四、 聘任流程
1、 申报采取自愿原则,由仲裁研究院拟聘、各机构推荐和自行申请。
2、 填写研究员申请表。
3、 仲裁研究院院委会组织审核。
4、 审核通过后颁发资格聘书。
5、 成为仲裁研究院研究课题计划候选人。
五、 研究员权益
1、 在仲裁研究院建立档案备案,颁发研究员聘任证书,任期三年,享有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职务身份及使用本研究院标识资格。
2、 仲裁研究院定期向研究员提供最新的相关政策趋势、专家分析、实务信息等,并推荐研究员成为相关课题组研究成员。
3、 可以参加仲裁研究院联合各机构组织的专题论坛、学术交流、研讨会等活动。
4、 如被选为课题组研究成员,可以本研究院研究员的身份发表或出版研究成果及论文。
5、 仲裁研究院将推荐杰出研究员作为共建单位的仲裁员。
六、 研究员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政法大学管理规定和条例,维护仲裁研究院声誉。
2、 积极参加仲裁研究院组织的各项科研活动。
3、 不定期向仲裁研究院汇报科研工作,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七、 科研方向
仲裁研究院主要围绕国内外仲裁行业而展开。仲裁研究院科研课题主要包含:
1、 中国特色仲裁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2、 完善仲裁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3、 国际体育仲裁案例大数据
4、 兴奋剂纠纷处理及入刑问题研究
5、 其他仲裁相关课题领域
附:研究员申请表
仲裁研究院研究员申请表表一(个人签字).doc